[方王]《搬家时不宜胡思乱想》

复个健,没有什么只是谦哥和老王在谈1些成年人的甜蜜幼稚恋爱

 


 


他们之间的关系无法被定性为浪漫和乏味中的任何一种,他很早就知道,但直到开始整理杂物才明确地认识到这一点。方士谦并不清楚这在其他的同性情侣那里是什么情况,至少对他们而言,可以称之为“纪念品”的东西少之甚少,兴许并不能装满一个四号的快递纸箱。藉作告白的照片,一直都安放在书柜第二个架子上的相框里;两枚奇形怪状的戒指,是两个人处在没头没脑的热恋期时在一次庙会上的冲动产物,现在和几把闲置的钥匙和停走的手表混杂地放在一起;蓝色水滴形状的土耳其之眼①(从结果上来说确实以毒攻毒),一个怪模怪样的猫头鹰木雕,一对串着十字架和星星的自制手链,制作者系王杰希的妹妹——或许还有弟弟;几张字迹暧昧的明信片,空缺大半的影集,一堆来自好几个国家的游乐园奖品(包括保质期与门票时间等长的欢乐时光的遗迹)以及一两个情人节留下的空空如也的巧克力盒(忘记扔了,他想)。王杰希甚至把两个画着各自账号卡角色的手枕拿来充数,那是粉丝寄来的礼物,他们花了一段时间才弄明白三个小人的牵手并不仅仅代表队友的关系。

 

这两个手枕在某一次接受采访时被仓皇塞进了衣橱深处,时隔多年才重见天日。但也许这也正是它幸免于难的原因:很多带有特殊意义的物品在宿舍和住所的多次辗转中被转赠(比如一盆干脆让它留在那里更好的虎刺梅)和遗失,或者因为一次浩荡的家庭战争而毁成垃圾。现在它们已经成为愚钝历史的呈堂证供,多少会唤回一些不堪回首的、青涩而尴尬的回忆;但时间终究还是磨平了带刺的外壳,让包裹其中的温情在缅怀的心情里变得可爱起来。

 

其余的东西则乏善可陈。也许只是随手买回来的手信,如果寄托的意味已经暧昧不明,信物本身与普通的物品也没有什么分别。往好处想,这说明贵重的东西都得到妥善安放。

 

 

 

是方士谦偶然提出要在搬家时专门设出这样一个类别,那是他把两个人的合影放进一个空着的家居服纸盒里时半开玩笑性质的话,现在这个空出一半的盒子让他们意识到他们共同的旅行和纪念并没有当年口头计划的那么多。方士谦摩挲着CD的磨砂边缘,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又在出神。他用手指理出要搬下来的那部分,小心翼翼移到怀里,挪到最近的一个纸箱旁边,轻手轻脚地把它们安放在里面。

 

书柜里剩下的几张是特别版。方士谦拎起来,弯腰放进箱子里时把手腕转了一个方向,以便和普通的那些区分出来。

 

 

 

他退役之后迷上了一个人气不温不火的韩国摇滚乐团,半是兴趣半是解压地疯狂囤积碟片。王杰希听歌的口味和他大相径庭,所以他只是简单地提起过,见他这次也兴致缺缺也自然没了下文。

 

他知道,王杰希不常刻意做什么浪漫的事,他讲过的情话与其说是为了倾诉爱意,不如说只是有口直言。也并非不想体贴,只是有时候那种与生俱来的思维方式决定了他只是单纯没有考虑——他永远倾向于认为方士谦能自己处理好自己的事情。但或许正因如此,他偶尔会低估王杰希浪漫的程度。在他某一次出差期间的一个夜里,方士谦忽然接到了海那边的facetime邀请,滑开屏幕的瞬间,满屏的荧光棒和青年的叫喊声一齐爆发出来,炸得他脑袋一痛。

 

 

“我现在在首尔的现场。”他听到对方在嘈杂的镜头背面说,“一个朋友帮我看了看,还有余票,就想来听听。演出马上就开始。有空一起看看吗?”

 

他知道自己想去但碍于近期的工作没能去成,方士谦在冬季干燥的空气里张了张嘴。

 

当然有空,他只能这么回答。

 

 

那天晚上他抱着平板电脑,开了两罐气泡酒,边喝边和镜头那边的人谈论这场分辨率不佳的现场直播。方士谦问他,在现场最喜欢谁的表演,王杰希坦诚地选择了贝斯手。有他的风格,方士谦哈哈大笑。

 

演唱会临近尾声,王杰希在那边说了些什么,他的声音穿过沸沸扬扬的安可艰难的挤进屏幕,在电波不稳定的频率中更加变得残缺不全,方士谦没有听清,让他再重复一遍。

 

“我说,”他靠近话筒,音量也提高了一点,“今天晚上的演出我很喜欢,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喜欢他们了。”他的声音带了些笑意,“听说那边的中国小姑娘说有签名专辑,一会儿我去看看。”

 

 

他声音中那种经过电波传播而改变了质感的磁性,在没有开灯的客厅里引起了空气意外的震动。方士谦只能看到他靠近摄像头的半张侧脸,在黑暗的环境下显得模糊,却仍然让他的呼吸停顿了片刻。

 

“你转过来一下。“

 

他不无冲动地这么说。

 

王杰希照做了。镜头晃动了几下,缓慢地再次聚焦。他站在融入夜晚的人群里,面孔浸在一块干涩苍白的光线中,许多支荧光棒组成的光影来回摇曳,也落了一角在他的眼睛里。那双眼睛带着萤火大小的疑惑,温柔而平静地等着他。

 

 

他在手里的铝罐上捏出一道深深的凹痕,才忍住没有隔着一道海洋亲吻他。

 

 

 

 

他意识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沾了灰尘的手指下意识地按在了嘴唇上,连忙下意识地呸了几下,认命地起身去洗手。王杰希正巧搬了卧室里的箱子出来,叫他过来搭一把手。

 

身高相近,搬起东西来还是很方便的,方士谦接箱子的时候无意碰到了王杰希的手指,他发现那种在他们刚刚恋爱时的悸动已经不再轻易地闪现了,取而代之,在那个瞬间流出的是另一种东西,从质感上来说很像是下午五六点钟的太阳,方士谦胡乱想道。兴许是收拾得腰酸,他也开始有些犯困,边倒着后退边打了个哈欠。

 

“累了?”王杰希问,“先把客厅最后这点儿收拾完,然后去歇会儿吧。”

 

“不用,”他试图憋住,但还是把半个哈欠漏了出来,“赶紧收拾完剩下的,还能赶上饭点正常吃饭。”

 

“想睡就睡去呗,剩得不多了,我自个儿来也行。”

 

“谁要睡了!”方士谦打起精神,朝另一个箱子弯下腰,过五分钟后又抬起来:“我去泡杯咖啡。”

 

 

 

他顺手给王杰希也泡了一杯,知道他也需要喝。尽管令人意外,但王杰希在某些方面并不掩饰自己的小孩子舌头,咖啡非加糖不可,黑咖啡闭着眼睛倒也能喝下去,不过实在说不上喜欢。偏偏他又给人一种能一口闷掉双倍浓缩的刻板印象,故此时常被自作聪明的讨好弄得苦不堪言。方士谦的理想是袖手旁观,情感上却总是心软,只能用蒙骗自己的态度故作不经意地移花接木。王杰希在他们交往之后不再说谢谢,这理所当然。

 

他之前看过一些清新而甜蜜的广告CM,也许是电视剧的cut,也许只是微博上的浮光掠影,他记不太清了:总之是女孩嘬迎咖啡,嘴唇沾上一圈滑稽的牛奶泡沫,对面的男孩目光温柔得像热带水果口味的调味乳,俯身过去,用嘴唇代替餐巾纸。方士谦下意识舔舔上嘴唇,并不觉得奶沫沾得那么浪漫。他也看过王杰希长牛奶胡子的样子,可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他都做不出太甜腻的事情,只会憋着笑扔一张纸巾过去,心情好了干脆在离开餐桌的时候顺手按在他嘴上,换来男高中生一样的一顿打闹。他本以为这是地下恋情的后遗症,最后发现他们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但形式只是形式,方士谦的聪明足够让他发现自己的真心有一千斤零四两,他还记得在一切开始冒出地面的时候,他和楼下的姑娘抱着枕头看爆米花电影。她在二十六岁那年对父母出柜,经济和人格都独立得像一座摩天大厦。自己少不更事的时候曾被揪着耳朵打,方士谦对她自然而然抱有百分之两百的敬畏心。正逢雨天,两人裹着披肩抱着抱枕,携充电宝各踞沙发一角,穿过客厅的家长看了笑他们是两个猴子大王,方士谦却自惭形愧自己充其量就是个左护法。他们看到英雄和美人穿过枪淋弹雨,几经周折,逃到暂时的安全屋。灯光昏暗,屏幕上的两个人脱下脏兮兮的外衣,彼此靠近,凝视,然后暴风骤雨般地接吻。

 

喜欢像烈酒一样经过屏幕上的肉体,正如它流淌过方士谦的血管。“会不会是吊桥效应?”他问。

 

姑娘正好伸手去拿零嘴,闻言看他一眼:“如果你以后想和他去走每一座桥,就不是。”

 

他不自觉地摩挲指尖。对方看出他的困顿和疑虑,咔嚓咬断pocky:“是不是在想,‘那个人可以不是我’?”

 

方士谦抬起眼,她叼着半截巧克力棍笑起来:“为什么不想象一下,未来结婚成家,白头到老,能给他幸福的那个人,不是你能是谁呢?”

 

 

 

他真的想象了。结婚生子这四个字仿佛最开始就写在王杰希的人生档案上,连彩色照片都清晰可见,只是他拿笔把那行字涂掉了。咬咬牙,一狠心,闭着眼睛涂掉,然后认认真真一笔一划地写一个属于自己的关于幸福的答案上去。只是他盖上笔盖发现王杰希一早也就站在他的身边,微笑着等待补上几句。他的档案在王杰希那里,甚至比他更早就写完了。

 

有人说他聪明,可惜太容易心软,一不小心就要掉到自己的道德泥沼里去。不止一个人这么说过。但王杰希根本不用拔腿出来,泥潭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想到可行的方案就去做,不可能的就遗弃,不浪费也不吝啬。恋爱又能有什么例外?他只是和方士谦一样在掂量两头的斤两。

 

“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楼下的女孩说,“只是为了说出口而说出口的告白,不过是徒增别人烦恼的自我满足罢了。”

 

而王杰希在那时说:“我是在做好了从今往后一直在一起的准备,才这么说的。”

 

 

方士谦看着他,几乎不明白,同时又比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明白,他为什么做每一件事都能这么像星星一样。

 

 

“粉丝送你的和星星有关的东西太多了。”方士谦低头看着,“这一箱子全都是——不过有的还挺漂亮的。”

 

“留着吧,”王杰希说,“我还挺喜欢的。”

 

“星星吗?还是支持你的粉丝?”

 

王杰希看出他揶揄里几分真诚的好奇,笑一笑:“都是。行了吧?”

 

方士谦笑着去绊他的脚,被人轻轻松松躲开。他没在意,一骨碌翻身起来,觉得腰身显然不如之前灵敏。

 

可王杰希的背影总是挺得很直,他想。真不公平。

 

也真漂亮。

 

 

 

星星燃烧自己,不是为了照亮宇宙,它只是活着。他像流星一样冲破宇宙间的一切阻力和尘埃,直直抵达要去的地方。会有人看着星星闪耀而自己不曾想过发光吗?方士谦只想着自己也要燃烧得更明亮点,哪怕他的目的只是单纯的照亮。

 

原因是什么呢?他想举着自己的灯走到什么地方去?原因很明了。他们的吊桥不只是属于自己的。比赛的惨烈有时就在于胜利并不因更美丽的背水一战而多有垂青。两个人的燃烧总要大过一个人的。原因是圣诞节的杏仁牛奶布丁里所有破碎和完整的果仁。原因是我将看到,我会看到,我已看到。于是我与他同行。原因在之后变得复杂,却没有改变纯洁无垢的本质(性谷欠才不肮脏,它是所有在地面上行走的东西的右脚)。方士谦用半湿的抹布擦拭一些雕塑边缘积累的灰尘。这就够了。

 

 

 

柳非总是爱送他们一些怪模怪样的东西——她是真的挺喜欢他们俩的,虽然最喜欢的是老邓,除了联盟的其他粉丝,没有人不喜欢老邓——后来总是送成对的,不晓得这姑娘是不是真的提前明白了什么。不过总有人问他们是不是最后一个赛季的时候就开始谈恋爱了,现在回想起来,那确实是真正的热恋:明亮,热烈,不顾一切。炽热的手和相牵的梦。一生仅有一次,仿佛没有明天一样在此刻燃尽。绿茵地上总有人只能用亲吻表达盛大的喜悦,他们也几乎那么做了。方士谦只记得自己几乎是被本能驱使,用力亲吻他的嘴角(或者嘴角那附近的皮肤),紧紧地拥抱住他,在他颈侧流下热泪。恋心此时渺小如蚊蛾,抑或他全身的细胞都成了滚烫的心脏,一千只蝴蝶没了编号,沿着血管一路扶摇直上,从眼眶里飞出来。管他的。玫瑰不需要名字也是那种花,他现在只想紧紧抱住自己最棒的伙伴,最好的队长。并不是相信明天不会来临,而是相信哪怕今天是世界末日也没什么关系,最简单的逻辑也只需要最简单的餍足,无论何时的爱,似乎都不会比那天晚上的更好。错觉:这只是不同质而不同量级的比较,好比森林中全部的蜂蜜之和之于一座伏特加火山。不同的命题。

 

现在他对另一个命题感到困惑,而不甚在意答案:比较那种同质的喜欢,我现在还能够像过往的任何时候一样喜欢他吗?

 

 

 

王杰希坐在他对面。他显然累了,拆卸卧室里的窗帘费了一番功夫,这是他家里老一辈的要求,老人家闲来无事,勤俭的灵魂不甘歇息,正好拿废物改造来活络双手。

 

方士谦向他伸出一只手。

 

“怎么?”

 

“日课。”

 

“我一会儿还搬东西。”

 

“那不是一会儿的事吗?你少搬点。”

 

王杰希失笑,把手搭上了他的。方士谦的开始给他做起手操,他偶尔会这么做,在看比赛或者电影感觉到无聊,抑或是王杰希犯懒的时候——虽然他知道主要还是因为他开始疼起来了。

 

即使这么久过去,方士谦的指尖也依然敏感,辨别得出温度、皮肤和骨骼的每一个信息。手背上柔软而形状崎岖的青色血管如同软体动物的书脊,他摩挲编号被磨得模糊的回忆,勾出边缘起毛的某一册。经过长年累月消耗与保养的互相抵消,王杰希的手修长,有力,骨节在健康偏白的肤色下清晰分明。透支还是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一块扁而长的菱形肌肉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灵活和柔软了,只能在他的动作中绷紧,尔后徐徐放松。还不是失算了,方士谦当年也像这样握着他的手嘟哝,王杰希在腱鞘出现问题的时候就基本已经退位,但有的时候战场恐怕就是要给将军留下一颗子弹做吻别。

 

这是王杰希的孽,方士谦想,也是我的孽。人人各有命数,凡人岂可越俎代庖。但孽障不孽障,好歹都能时隔多年再亡羊补牢。赎罪再赎罪,不计入满足的那些预支,是不是多少也能在阎王的账本上画一笔勾销?

 

 

 

 

沉思过后的寂静太无聊,他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王杰希说话:“就剩窗帘了吧?那我一会儿去封个箱子。”

 

“嗯。”

 

“客卧的奶奶真不要吗?”

 

“问了,说是带回来太多也占地方。”

 

“给佳希和有希的东西基本都收拾出来了,放在书房门口的箱子里,你看看一会儿要不要再添点什么。”

 

“好。”

 

“这么有气没力,你也开始变虚了。”

 

王杰希看他一眼:“晨跑都起不来的家伙就甭念叨别人了。”

 

“谁起不来了,我是不想出去!而且家里这跑步机可就我在用了啊。”

 

“但是我晨跑。”

 

方士谦鼻腔里哼一声,手上加重点力道:“哎,那您厉害了!”

 

“那可不。”

 

王杰希这人一旦卸下担子幼稚起来,幼稚如方士谦都要嫌他幼稚,故而毫不客气地嗤之以鼻。已经做完了,他把手抽出来,反握了一下方士谦,笑着说:“行了,继续干活儿吧。”

 

“这俩杯子我一会儿洗了直接放车上得了。”方士谦说,“以后底下掏两个洞种花。”

 

“随你。”

 

 

他把马克杯拿进厨房。料理台已经空空如也,他们先把一部分必用的备到新家,今晚收拾停当就回去,能避开晚高峰的话,开车大约四十分钟的路程。明天一早过来直接叫搬家公司。晚上该吃什么?做肯定是来不及了,方士谦闭上眼睛,开始过滤附近餐厅的招牌。住了这些年,周边看着不错的餐馆大概吃了六七成,其中有那么几家因为关停和变迁已经不复存在。不少装潢时髦的年轻店铺最后都逃不过在玻璃门上贴一张惨白简朴的A4纸,宣告倒闭或者转移阵地的命运;满面烟火气的也被冲掉一些,倘若老得足够灰头土脸,倒也能硬实地扎在逼仄的老巢上。乔迁嫁娶宜吃饺子,方士谦脑袋里那本写作常识,读作成见的老黄历说。他和王杰希现在的公司附近都没有那家连锁店,现在已经忘记味道,但衡量一番,亮堂舒适的环境固然好,渴望酸菜猪肉饺子的灵魂却终于闻记忆而动,打个鼻息喷走苍蝇,不耐烦地站起身来,大声咆哮。那家馆子的厨子似乎不是东北本地人,不过很多时候,“正宗”只是一种文字安慰剂,一个即拿即用,以心照不宣为工作原理的自动筛选漏斗。扑颠不破的真理只有一条:做饭好吃的人做什么饭都好吃。

 

那么反推一下,做饭难吃的人是不是做什么都难吃?做饭寡淡的人是不是也很难改变料理基因里刻着的寡淡?王杰希显然属于后者。下厨不至于变成杀手,但也说不上有多好吃,约等于水准中等的食堂大锅饭水平。很微妙的饭如其人。不,不是说他有多寡淡无聊,是食堂大锅的那部分——不过他自己也是信奉平均主义的主儿,没什么资格说别人。他只有资格教训王杰希总是在做饭的时候怠于运用他的想象力。黄少天在记忆中的某个合作节目里拿着勺子对他谆谆教诲:绝大多数厨房悲剧的原因都不是因为思路与众不同,天马行空,恰恰相反,他们只是完全缺乏想象味道的能力,没有任何想法,只好无望地寄托于自己的放手一搏能产生奇迹。方士谦揣测,王杰希心里其次相当明白这一点,才选择不进不退。或者他这种节能只是单纯出自于对自己这种军行粮货真价实的满足。或者只是被太过能干的厨子惯坏了。无论如何,这是对自己厨艺的合理肯定,他脑袋里曾经留在窗台上的一个绿色玻璃杯震动着对自己说。

 

 

他洗完杯子,发觉料理台并没有做最后的清洁,于是还是决定给这块带有感情的地方做一个仪式性的告别。所有物什全部腾空之后暴露出的空白,就像从一场午睡中惊醒,突然意识到自己生活的困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产生的裂缝,浮着焦黑岛屿的黄色斑点,灶台上凌乱的划痕,理所当然有所老化的管道和墙面。生活得不能再生活了,以至于他模模糊糊地想着,之前究竟在哪些电影里看到过在料理台上*爱的情节。他们有这么干过吗?三四次,算上用手或者嘴,四次或者五次?不,除了货真价实的一次完整的之外,大都还是终于床上。如果可以选择,谁也不喜欢瞎折腾自己。正如他对广告CM的平淡反应,浪漫只是形式。假如没有需求,供给不过是自我满足,是苍白的,发出嗡嗡音乐声的庸人自扰。宽厚的现实只是随手把它折叠起来,微微一笑。

 

 

酸菜猪肉饺子!他走出客厅,伸了个懒腰,拿起胶带咬住一端,吱地一声拉开。

 

 

 

王杰希曾在记忆里做过同样的事情。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像他一样,行为举止方面怪异时像把活的鞭子,清脆得又像个响指。但他不讨厌。不如说从一开始就挺喜欢的,现在偶尔依然会觉得新鲜,不腻,比如王杰希倒垃圾的动作——他仔细观察过,发现他是让垃圾袋顺着发力的抛物线贴着指甲盖掉下去的,动作之潇洒颇像弹鼻屎——曾经叫他笑话了好长时间,王杰希一度有点郁闷,不过他没改。方士谦可能到死的那天都会喜欢他这样,同时因为这一点和他吵架。

 

所有的角落都变得熟悉而陌生——这话很俗,但是是真的。熟悉是因为他们太认识之前的样子,陌生是因为它突然腾空,空白的轮廓怎么都显得有点别扭,如同镜子里自己的脸突然失掉了五官的棱角和毛孔。

 

 

他们曾在这间屋子里度过最喜欢对方的一段时期,像热侣栖于爱巢,但现在那些记忆很多已经淡化,只在心里留下咖啡干涸的痕迹和咖啡的味道。温柔的感觉却始终残存着,犹如太阳下山后留有余温的土地。很多事也会在洪水冲刷后堆积在那里,比如疲惫。疲惫是存在的,疲惫存在于他下班之后的眼睑,存在于他上唇冒出的青色胡须,疲惫在争吵之前从他的后脑勺钻出来,时常被王杰希的疲惫做的鬼脸激怒。王杰希的疲惫是刀刃的缺口。它们就像尘土,或者石块,有时堵塞住本来顺畅的风和洋流。

 

在无数个日月里,方士谦曾无数次思考爱意。爱意曾是障目的一叶,曾是一个房间,也曾是金属和酒闪耀的光。但他在这里,在突然清扫出来的空白处回头时,发现自己看到了爱意的全貌,尽管在这之前,他早已无数次地看到过它了。

 

 

 

没有了窗帘的遮挡,阳光直直透过窗子斜射进来,披挂在客厅里大大小小的箱子上。王杰希跨过其中的几个,走到中间,白色的灰尘和绒毛在他周围的光线里翻飞。方士谦看他有点逆光,却懒得聚焦。“应该都收拾完了?”

 

王杰希点头:“应该都收拾完了。”

 

“行。”他站起身来,环顾四周。一间飞着尘埃的公寓,包裹着大大小小的箱子,仿佛他们的一段人生也被打包进了其中一个。在脑内检查,划掉所有该关掉的和已经收拾好的。唯一一个还放在外头的就只有身边这个了,他看向王杰希。

 

“你刚刚在想什么?”王杰希突然问。

 

方士谦被他问住了:“什么?”

 

“你今天总是走神,”王杰希扭头看看周围,“舍不得吗?”

 

方士谦跟着他环视。在离别时,仿佛这间房子正在回以走马灯,他突然想起他们曾站在这个位置,和现在相同的时间,在夕阳的余晖里与彼此接吻很久。在此刻之前,他几乎已经忘记。

 

“没有,”方士谦回答,“……不过也许也有一点吧。”

 

他转过头注视着王杰希:“想一想……我们真的在一起很久了啊。算上认识的时间,第十五年了吧?”

 

“嗯。”王杰希说,“十五年了。”

 

“说出来感觉真久。”方士谦感慨地说,“现在再向你告白,不知道还能不能说得出口。”

 

“是我告的白。”王杰希纠正。

 

方士谦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好吧,你也告了。”王杰希改口,“所以?”

 

“没什么所以啊,就是刚胡思乱想的时候在想这样的话要怎么做,”他说,“以前总是没有真实感的,总觉得不至于有一天真的……”

 

他没找到什么词汇来形容,只能用肢体语言传达,王杰希领会了他的意思,却限于词汇量同样没能找到。他只能点点头:“总之就是这样了。”

 

方士谦点点头:“就是这样了。”

 

他注视着王杰希的脸。那张脸上有疲惫,却不是“那种”疲惫——不是青花鱼缺失的鳞片或者刀子磨秃的棱角。显然他也在整理的过程中重拾了一些温情,它们让王杰希额际细微的皱纹显得格外舒展和温柔。

 

方士谦拍拍他的颈侧,王杰希从他的眼睛里知道,那是“我们现在来接个吻吧”的意思。他们错开彼此的鼻尖,温顺地嘴唇相贴。那里是黄昏下的发电站,天时地利,风动水涌,竟然还可运作,于是心脏也扑扇着迅速滚动几下。齿和舌轻缓地碰过几次,然后离开。他们没力气那么激烈,现在更多是野生动物在捕猎之后用唇舌为彼此整理毛发。也许这就是这个吻的目的所在。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样的。”方士谦吹开王杰希肩头的一根毛线,嘀咕道。

 

“我也不知道。”王杰希诚恳回答。

 

“别插话。”方士谦抿着嘴唇看了他一会儿,挠了挠头,最终还是懊丧地叹了一口气。“算了,再亲一次吧。”

 

王杰希笑出声来。

 

他们再一次交换了一个没有甜味的吻,但仍然在分开之后在对方的嘴唇上留下类似于木头和棉花,也交杂着尘土和咖啡痕迹的气味。

 

 

“我没有那么喜欢你了。”离开的时候,方士谦听到他说。

 

“哦,”

 

“可也远远没有到不喜欢你的程度。”

 

王杰希站在门口,回头看着他,眨眨眼睛。“我猜这个就是你想说的。”

 

方士谦也看着他。

 

“是的,”他说,“是的,没错。”

 

 

 

爱有半衰期,却并非绝症,它只是用流失的形式演化成其他的东西,成为身体里的一个器官。有时会得感冒。也会衰老。很多事会在洪水冲刷后堆积在那里。它们就像尘土,或者石块,有时堵塞住本来顺畅的风和洋流。

 

但是对于大地来说,尘土和石块也不过是山川而已。太阳是另一个星球,总会照着它的阴影继续升起。

 

 

车子离开他们住过的小区,落日在视线当中的南山后面缓缓沉进地平线的另一侧。

 

明天的太阳将会在明天升起。太阳总会在明天升起。








①土耳其之眼:土耳其的一种玻璃制工艺品,寓意是“恶魔之眼”,是一种以毒攻毒的护身符。


(图片来自全球最大中文搜索引擎)

工作原理:有脏东西缠上你了,它就帮你瞪,瞪死它,然后自己会cei掉,你逃过一劫,lu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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